以越南投资与运营环境的考察
——越南法律服务工作考察小记3
自2023年10月1日起 ,越南的普适性税收优惠(如“两免四减半”)全面退出,“两免四减半”等普适性优惠自2023年10月1日起已成为历史,但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完成申请并通过的项目,仍可享受“2免4减半”,即表明2029年后相关政策将全面停止运作。
在招商策略上,越南政府由“招商引资”改为“招商选资”策略,重点招商高科技、半导体、AI与汽车相关产业,甚至电子业与大型企业可能获得新的通关便利(如AEO快速通关资格),但资质获取严格 。传统劳动密集型(鞋子、衣服、包材、家具等)不再鼓励,准入门槛提高,非高科技、非低污染项目的落地难度显著提升。对于传统行业的进入,在通过并购等形式完成,但仍然存在代持法律风险和扩张限制的商业风险。
越南土地使用权为国家所有,企业仅能取得使用权,期限有限且续期政策不明,给资产估值与长期财务模型带来结构性不确定。企业投资可以以支付租金的方式租赁土地,在土地租金的支付方式上,可以分为一次性缴纳和分年缴纳。在土地租期满后,企业对于土地的使用政策目前也未能明确,存在政策空白。
在合规监管方面,企业面临的挑战也是巨大的。目前,越南各级管理机关在监管方面也趋于紧收,包括外汇、税务等领域。例如税务部门,自2025年7月越南区划调整后,税务局从60多个省缩减到34个省,裁撤约11万人。改革名义在于压缩层级 、提升效率与遏制腐败 ,但现实出现窗口消失 、办理周期延长 、答复模糊等问题 。非特定产业一般适用20%企业所得税 ;除非产品具特殊性或对国家有显著贡献,才可能获定向优惠 ,但标准高度不透明,这些都体现出监管的合规的挑战。

作者:陶然亭(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