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订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贡献铜陵法律界的专业智慧,2025年9月26日下午,铜陵市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在安徽景旺律师事务所会议室成功举办了专题研讨会。
会议由市律协破产与重组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查锐主持,全体委员参加。与会委员围绕《修订草案》的各项条款,结合破产实务工作中的经验与挑战,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
会议指出企业破产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本次修订是党中央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健全企业破产机制的重大举措。《修订草案》在现行法律基础上作出了全面而深刻的修改,新增和修改条款达160余条,内容涵盖破产工作协调机制、管理人制度、重整制度优化以及小型微型企业破产、合并破产、跨国破产等多个前沿领域,对完善我国市场主体救治与退出机制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他鼓励各位委员畅所欲言,为国家立法贡献来自一线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思考。
在研讨环节,委员们各抒己见,气氛热烈。大家普遍认为,《修订草案》亮点纷呈,回应了司法实践中的诸多痛点难点,体现了立法的进步性与前瞻性。同时,与会律师也从提升法律条文的可操作性、平衡各方主体利益、防范法律风险等角度,提出了诸多建设性意见。
讨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程序规则的细化与完善:针对《修订草案》首次以立法形式确立的“府院联动”协调机制,委员们建议在法律或司法解释层面进一步明确政府牵头部门,以形成稳定高效的执行力。对于新增的“小型微型企业破产程序”,建议明确界定“财产状况清晰、债权债务关系简单”等适用标准,使其更具操作性。
二、实体权益的平衡与保护:委员们对草案中将人身损害赔偿、消费者债权列为优先清偿顺位的规定表示赞同,同时建议对“维持生活需要”的范围进行界定,防止概念滥用。针对首次纳入法律框架的“与企业破产相关的自然人股东债务清理制度”,委员们从扩大适用主体范围、完善准入与退出机制、明确财产申报范围、细化监督考察期生活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旨在更好地实现制度初衷,同时有效防范逃废债风险。
三、重整制度的创新与衔接:对于《修订草案》中创设的庭外重组与司法重整衔接制度,委员们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这是本次修订的一大亮点。同时,大家建议出台更为明确的指导细则,规范庭外重组成果在司法重整中的效力顺延问题,并细化债务人的信息披露义务,以降低实践成本,提高重整效率与成功率。
四、法律责任的强化与威慑:针对实践中债务人有关人员不配合破产程序、移交资料不全等问题,委员们建议在现有训诫、拘留、罚款等措施的基础上,考虑将其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相衔接,对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增强法律的威慑力。
此外,冯昭扬、陆珂两位专委会副主任以及各位委员还分别就破产申请受理前的临时措施期限、实际控制人义务、管理人履职标准、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实践矛盾等具体条款提出了精辟的修改意见。
此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是铜陵市律师行业积极参与国家民主立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一次生动实践,也为本地破产法律从业者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提升专业能力的宝贵平台,对推动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有积极意义。未来,铜陵市律协破产与重组专委会将持续关注修法进程,积极参与破产法治实践,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