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上午9:30,铜霞居委会邻里中心活动大厅座无虚席。由狮子山司法所主办、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协办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纠纷普法讲座在此圆满举行。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的李钊雅律师受邀担任主讲人,聚焦“动物饲养纠纷”这一民生热点,为数十名社区居民带来一堂深入浅出的法律科普课。
讲座还未开始,不少居民已早早到场。“隔壁领居家的狗随处跑,无人看管”“小区流浪猫抓过人,责任说不清”……带着实际问题而来的居民们,翻看着现场发放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篇要点手册》,期待满满。
李钊雅律师以“萌宠变‘闯祸精’,责任谁来扛?”为切入点,结合《民法典》第1245-1251条,从“归责原则”“免责情形”“赔偿范围”三大维度展开解读。居民们时而专注记录,时而点头共鸣。
李律师通过四个真实代理案例,将抽象法条转化为生动的生活指南:
【未拴绳之痛】萨摩耶公园扑倒老人案
“遛狗不牵绳=全责?”李律师剖析一起宠物犬致人骨折案件,强调《民法典》1246条“未采取安全措施即推定过错”,并详解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逗宠惹的祸】邻居挑衅家犬反被咬伤案
“被咬者挑衅,主人能免责吗?”通过此案明确:若受害人存在故意或大过失,饲养人可依法减责甚至免责(第1245条但书条款)。
【流浪猫的“监护人”】投喂者被判赔偿案
针对小区流浪猫抓伤儿童纠纷,李律师指出:长期投喂形成事实管理关系者需担责!现场居民恍然大悟:“原来好心喂猫也可能担责!”
【烈性犬的代价】藏獒伤人致重伤案
结合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致害案例(第1247条),警示违规饲养不仅面临高额赔偿,更可能涉刑事犯罪,引发全场热议。
讲座后的自由咨询环节更掀起高潮。居民们围绕“宠物惊吓索赔”“疫苗费用分担”“邻里调解技巧”等争相提问,李钊雅律师一一耐心解答,并给出3条维权锦囊:
1、事发立即拍照录像、留存证人联系方式;
2、及时就诊并保管医疗票据;
3、通过物业或社区调解优先化解矛盾。
供稿:李钊雅(安徽创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