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复核是保障公民生命权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我国,对于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程序。这一程序旨在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体现了我国司法体系对生命权的高度尊重及对法律程序严谨性的坚守。
近日,铜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小玲律师收到了由其辩护的谢某某死刑复核案件裁定书。在一审判决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二审已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仍然维持死刑判决的情况下,孙小玲律师以出色的专业能力以及坚定的信念,在死刑复核阶段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并发回重审的结果,让法治之光在法律的殿堂中再次闪耀。

被告人谢某某因被指控杀害两名同村村民,一审法院以其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该案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通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铜鼎律师事务所孙小玲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作为一名资深的刑辩律师,孙小玲律师深知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因为这不仅关乎一个人的生死,更关乎法律的尊严和正义的实现。孙小玲律师及时赶到最高人民法院阅卷,仔细查阅一、二审案卷,分析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摘录,并查阅大量文献资料、咨询多位精神病业界权威专家、研读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教授郑瞻培教授关于《病理性激情的概念和诊断》等文章,结合被告人谢某某案发前、案发时和案发后的反差行为,对在案的鉴定报告等证据提出补充质证意见,认为该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被告人谢某某的刑事责任能力提出意见,请求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谢某某死刑。
裁定结果:不予核准死刑、撤销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作出不予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为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辩护,是法律赋予律师的神圣职责。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不仅要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更要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公正和严明,深刻体现法治社会对于公正、公平和人权的坚守与尊重。
撰稿人:孙小玲(安徽铜鼎律师事务所)
